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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于做好2024年度會計人員繼續教育培訓工作的意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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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市、縣(區)財政局,省直及中央駐皖有關部門(單位):
根據財政部《會計人員繼續教育規定》和《安徽省會計人員繼續教育實施辦法》,為提高會計人員執業素質和職業道德水平,現對我省2024年度會計人員繼續教育培訓工作提出以下意見:
一、培訓目的
以提高會計人員執業素質、管理能力和履行職能為核心,堅持理論聯系實際,學以致用,按需施教,講求實效的原則,重視和強調業務水平與職業道德水平“雙提高”。
二、培訓范圍
2024年12月31日前在安徽省行政區域內管理的《初級會計職稱證書》持證人員,應參加2024年度繼續教育培訓。
三、培訓形式
2024年度會計人員繼續教育培訓形式包括網絡遠程教育和面授教育。網絡遠程教育按照省財政廳《關于推進會計人員網絡繼續教育的通知》(財會〔2022〕269號)要求實施。
四、培訓內容
按照各類會計人員工作實際需求,根據培訓對象和層次的不同,區分課程分類、學習內容等開展培訓,2024年度重點培訓內容列表如下:課程分類 學習內容 培訓范圍公共類 會計法律法規、會計職業道德、會計基礎工作規范、“小金庫”治理與防范、相關財經法規等 所有會計人員企業類 企業會計準則、企業內控規范體系、會計信息化、企業稅收籌劃、企業財務管理、企業發展戰略等 大、中型企業會計人員 小企業會計準則、企業內控規范體系、相關稅收法規等 小企業會計人員行政
事業類 部門預算、國庫集中支付、財政支出績效評價管理暫行辦法、行政事業單位國有資產管理、事業單位財務規則等 行政事業單位會計人員 新醫療機構財務會計制度 醫療衛生機構會計人員村集體類 村集體經濟組織財務會計制度、農民專業合作社財務會計制度等 村集體經濟組織會計人員
五、培訓要求
(一)根據《會計人員繼續教育規定》的要求,會計人員每年接受培訓的時間累計不應少于90學分。
(二)培訓收費須嚴格執行各地物價部門核定的收費標準。
(三)各級財政部門會計管理機構要著力改進教學方式,豐富教學內容。督促培訓單位改革傳統教學手段,提倡互動式、啟發式教學,拓展PPT講授、專題講座、實例教學等方式,切實提高培訓效果。
六、培訓組織
(一)省財政廳會計處將分批舉辦全省企業類、行政事業類高級會計人員培訓班;適時組織對培訓機構師資人員培訓。
(二)有能力組織會計人員繼續教育的省級主管部門、省級垂直管理單位、中央駐皖單位、省屬企業(集團)等,應向省財政廳提出申請,經備案同意后可組織本部門(系統)、單位會計人員的繼續教育。
(三)按照屬地管理原則,各級財政部門會計管理機構負責本轄區內會計人員繼續教育管理工作。
七、培訓管理
(一)公示培訓機構。2024年上半年,各級財政部門會計管理機構要按照《安徽省會計人員繼續教育實施辦法》有關規定,對屬地已經備案的社會培訓機構進行一次全面的清理檢查。所有培訓機構要重新按照申請、審查、批準、公示的程序進行備案,填報“安徽省會計人員繼續教育培訓機構備案表”(附件1)。各級財政部門會計管理機構應將清查情況匯總整理后于7月30日前報送省財政廳會計處,于“安徽會計網”統一公示,讓會計人員選擇和監督。
(二)規范報備程序。培訓機構應在開班前一周,將培訓班培訓內容、培訓教師、教學計劃以書面形式向相關財政部門備案,經同意后才能開展培訓;應在培訓結束后10個工作日內,將培訓班實名簽到表、測試試卷及安徽省會計人員繼續教育學員意見反饋表(附件2)報相關財政部門審核,同時在“安徽會計網—培訓機構繼續教育登記”平臺申報確認繼續教育完成人員名單。
(三)加強督促檢查。各級財政部門應督促和引導會計人員參加繼續教育,加強對會計人員參加繼續教育情況的檢查,并在相關媒體上進行通告。各行業主管部門應督促本系統會計人員參加繼續教育,保證學習時間,提供必要的學習條件,確保會計人員完成繼續教育任務。
(四)暢通監督渠道。各級財政部門會計管理機構要通過公布投訴舉報電話、電子郵箱、建立網上咨詢投訴平臺等形式進一步暢通社會監督渠道。對各類投訴信息要及時查明真相,迅速調查處理。對培訓機構工作態度、教學質量、教學方法等方面的問題,要督促其改善服務,提高質量。對采取虛假欺詐等手段招攬生源、進行惡意市場競爭、濫收費、只收費不培訓、多收費少培訓等違規問題,一經查實,要立即取締繼續教育培訓備案資格并進行公告。
附件:1.安徽省會計人員繼續教育培訓機構備案表
2.安徽省會計人員繼續教育學員意見反饋表
二○一二年三月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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