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莆田市財政局關于編報2024年度行政事業單位資產報表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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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臺:華文會計繼續教育 來源:福建會計網 時間:2024年2月17日 閱讀量:46896次 |
莆財資〔2019〕1號
市直各部門(單位),各縣(區、管委會)財政局:
為了進一步加強全市行政事業單位國有資產管理,完善行政事業單位資產基礎信息,根據福建省財政廳《關于編報2024年度行政事業單位資產報表的通知》(閩財資〔2019〕1號)等有關文件精神,現將我市2024年度行政事業單位資產報表編報工作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 編報依據和范圍
(一)編報依據:各行政事業單位根據資產管理和財務會計制度等規定,以單位真實完整的賬簿記錄為價值依據,資產臺賬、資產卡片等資產信息為數量依據進行編制。
(二)單位范圍:2024年12月31日以前,經機構編制管理部門批準成立的,執行行政、事業單位財務和會計制度的各級各類行政事業單位、社會團體;占有、使用國有資產,執行民間非營利組織會計制度,并與財政部門有經費繳撥關系的社會團體等單位。(為與2024年度決算報表編報方式保持一致,2024年度省以下法院、檢察院資產報表等材料仍由各地財政部門匯總上報)。
(三)資產范圍:行政事業單位的全部資產情況,包括行政事業單位使用財政性資金形成的資產、國家調撥給行政事業單位的資產、行政事業單位按照國家規定組織收入形成的資產,以及接受捐贈和其他經法律認定為國家所有的資產。
二、編報內容
(一)本套《2024年行政事業單位資產報表》包括單戶表和匯總表兩部分,其中:單戶表由各行政事業單位負責編報,包括封面和12張主表;匯總表由市直各部門、各地財政部門負責編報,包括封面和12張主表,與單戶表是一一對應的關系,由單戶表匯總生成(詳見附件1)。
(二)資產報表數據截止日期為2024年12月31日。
三、編報要求
(一)按照盡量簡化、減輕負擔的原則,市直各部門、各地財政部門應在保證賬賬相符、賬實相符的基礎上,結合決算報表編報工作,將資產報表和決算報表相同口徑機構、人員情況及資產指標數據進行核對。
(二)市直各部門、各地財政部門在編報資產報表的同時,應按《行政事業單位資產報表分析報告內容提要》(詳見附件3)撰寫資產報表文字分析報告,反映本部門或本地區資產管理及資產數據情況,并對資產報表與決算報表同口徑數據不一致的情況以及對比2024年度數據增減變動情況進行分析和說明。
四、報送時間及方式
(一)報送時間:2024年3月15日前。
(二)紙質材料:市直各部門、各地財政部門應規范資產報表報送格式,以正式文件向市財政局報送資產報表匯總表及文字分析報告,并按照上報文件、資產報表分析報告、資產報表的順序裝訂。報表封面應簽章齊全,單位蓋章,單位負責人、資產管理負責人、填表人均要簽字蓋章。
(三)電子數據:市直各部門、各地財政部門應在報送正式文件的同時報送電子數據。
市直各部門報送的電子數據應按照市財政局公開的數據接口,通過財政內網在線報送電子數據(網址: http://10.68.72.150:8090/PTGDZC/ZCGL)。
報表編報操作說明、匯總報表(電子數據)報送流程、填報說明等相關資料,可通過市財政局門戶網站(網址:http://www.ptscz.gov.cn)——“通知公告”欄目進行下載。
市直各部門、各地財政部門在填報過程中如有技術問題可咨詢:王志峰157 59399392、林燕玉133 86903269;業務問題可咨詢:資產科0594-2553285。為提高報表編報效率,各地財政部門在部署統計工作時,應公布相關技術及業務咨詢電話。
附件:1.2024年行政事業單位資產報表
2.2024年行政事業單位資產報表編制說明
3.行政事業單位資產報表分析報告內容提要
附件下載點這里
莆田市財政局
2024年2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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