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和浩特市啟動申報2024年自治區服務業發展專項資金項目工作
更新時間:2019-08-02 09:05 瀏覽次數:25
為進一步加快服務業發展,充分發揮財政資金的作用,日前自治區財政廳、發改委印發了《關于下達2024年自治區服務業發展專項資金的通知》(內財貿〔2019〕1043號),根據通知要求,呼市財政局、發改委發出了《關于組織申報2024年自治區服務業發展專項資金項目的通知》,向各旗縣區財政局、發改局、市經濟技術開發區財政局、經發局征集服務業發展生產性和生活性項目。
征集的項目主要要求為支持現代物流、研發設計、檢驗檢測認證、文化旅游、大數據應用、“互聯網+”等生產性服務業及相關領域專業化的重點項目;根據《內蒙古自治區支持第三產業發展專項資金管理辦法》,支持發展養老社區等亟待支持的公共服務業,支持商貿、物流等服務業健康發展;支持“互聯網+”與生活性服務業整合發展;支持被認定為自治區級服務業集聚區和我市重點培育的服務業集聚區公共服務平臺項目建設。
申請專項資金項目要求為項目單位在自治區境內登記注冊從事第三產業的企業,財務管理制度健全,會計信用、納稅信用、銀行資信等級良好;項目需要提供核準備案文件、土地、規劃、能評和環評等手續,相關要件須齊備且建設資金全部落實,具備當年開工條件或已開工建設并在兩年內完工;單個項目補助金額最低100萬元,最高不超過項目總投資的15%;生活性服務業項目,單個項目補助金額原則上不超過150萬元,且補助金額原則上不超過項目總投資的50%;項目實施單位近三年無違法違規等不良信用記錄;項目按規定要錄入在線審批監管平臺;
申請服務業改革創新試點支持的項目要求為列入服務業改革創新試點方案中與試點任務密切相關的項目。
按照《自治區加快服務業發展若干政策規定》(內政發[2019]9號)第十條和第十一條規定的獎勵事項,已經獲得其他政府性獎勵的項目不再獎勵。
各旗縣區組織申報的文件由屬地政府出具申請支持項目的函,項目申報文件一式三份,申報截止日期2024年8月1日,逾期不再受理。
【報送單位:經濟貿易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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